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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Hsien家ㄧ直以來就有一台麵包機



是在Hsien還沒有來美國前....老大就買了


之前我廚藝還不佳的時候


曾經老大按照說明書內的食譜烤過土司給我吃


但剛烤好的吐司雖不錯吃....不過等涼了<不用到隔夜>就稍嫌硬了點


PS.最近我有上網查資料,發現大家都有這個問題,就是用麵包機說明書內的食譜烤出來的吐司都不夠軟,一來是裡面配方的問題,二來是因為其實麵包機的發酵時間不夠長,所以如果只是用麵包機來幫助揉麵糰,再自己進行發酵跟整形的話,烤出來的麵包會比較好吃。


所以我一直把這台麵包機堆置在我家的儲藏室一角


 


但自從上次揉了謾頭麵團後


過了2天還腰酸背痛....我就在想自己家有麵包機....幹馬不善加利用


所以我詳細的閱讀麵包機說明書....再加上自己上網找了ㄧ些資料


決定這次要試作奶油餐包<那也是因為老大最喜歡吃這種麵包,況且我自己也是行動派的人,想做什麼,只要時間允許,我就會迫不及待的試作...>


如果你是第一次做麵包的人建議你可以看楊桃文化奶油小餐包製作影片


裡面有很多詳細的說明....會讓你對製作麵包的過程更了解


 


材料: 

高筋麵粉500g、水260g、鹽1小匙、速融酵母8g、奶粉20g、砂糖100g、奶油40g 


PS.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在酵母及麵粉量比例,基本上所用的麵粉總量與發酵黺量大約是100:1,
有些人會用到100:1.5或更多些這都要看酵母種類來定,新鮮酵母-用量會用最多,速溶酵母-用量約1001,乾燥酵母-用量與速溶酵母一樣(但是要先放到約30-40度的溫冷水溶解再加入)


做法: 

1.將奶油以外的所有材料加入攪拌鋼中,使用勾狀拌打器以慢速攪,拌到沒有乾粉再轉快速。



PS.因為Hsien用的是乾燥酵母,所以先用材料中的水溶解酵母,再倒入麵包機內。



2.麵筋出現之後,再把奶油加入攪拌鋼中以快速攪拌,直到完成階段。

PS.何謂出筋.何謂完成階段??<影片中有說明>


**出筋就是把麵糰拉起不易扯斷,且像橡皮筋ㄧ樣有彈性,如下圖左。



**完成階段就是麵糰揉好後,取ㄧ小塊張開可以拉出像口香糖ㄧ樣的薄膜,如下圖右。



3.將麵糰取出滾圓,放入鋼盆中,以保鮮模封起來,以27-28度發酵1-1.5小時,到體積約變成2



大。 


Hsien的作法:把麵糰用保鮮膜包起,放到微波爐裡,裡頭擺一杯熱水,保持應有的濕度跟溫度,發酵1~1.5小時,直到體積變成2倍大,如果期間熱水不熱了,就換杯熱水,反覆進行....直到發酵完成。



**麵團漲至2倍大後...以手指按壓麵團....指洞不會馬上合起....表示麵團已發酵完成



4.麵糰取出,分割成40g的小麵糰,再將麵糰滾圓,將麵糰放入密閉空間中,放入一杯溫水,進


40分鐘的最後發酵。



**滾圓這個步驟一定要做得很仔細,糅得夠麵包才發得好,麵包內部組織才不會有空洞,仔細看.,弓著手..包著麵糰..用點力..沿著桌面順時鐘一直轉...一直收...轉到麵糰圓..表面光滑,轉好的麵糰,收口在下面,蓋上濕布~15~,麵糰因為醒了15分,會有點發大..但,不管他..繼續重複上面的動作...再重整麵糰一次,用力點讓裡面的氣再排出,整到面光滑,放在烤盤上~做第二次發酵<40分鐘>,如果夏天熱可以蓋上濕布。

資料圖片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yuyuling258/article?mid=1395&prev=3259&next=1161&l=f&fid=26


同理第二次發酵的時後,也可以直接在烤箱裡進行,上下層各擺上2杯熱水進行發酵,直到麵團


再脹到1.5~2倍大,麵糰做第二次發酵,一定要直接在烤盤上....因為發好的麵糰如果移動他..會消


氣的。所以直接發好就要進烤箱了,接著,麵糰上剪+字..擦上蛋液(全蛋加適量的水).,塞入餡


料<我做了肉鬆,蔥,白芝麻3種口味>。




5.下火180/上火210度或上下火200度,烘烤20~30分鐘即可,出爐後在表皮上刷上薄薄的油,

放涼即可。



約15分鐘後就開始陸陸續續傳來烤麵包的香味


尤其我那最愛吃的蔥仔麵包....一直讓我快按耐不注


當打開烤箱的那一瞬間~~超感動的...真沒想到我也可以做出這麼美味的麵包


今天我要打電話跟阿母講...


你女兒越來越厲害了


 


麵包烤好後~~我就放進退溫的烤箱內保存


隔天要吃的時候再放進微波爐裡微波個10~15秒ㄧ樣鬆軟好吃<不過記得馬上吃不然會變硬>


也可以放到烤箱裡回溫一下<這個方法比較不容易馬上變硬>


其實我是覺得自己做的麵包~~跟外面買的比起來沒那麼鬆軟<組織比較密實>


不過在美國可以吃到蔥仔麵包....真的好滿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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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hsien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